明朝当官那些年_第三十九章 疑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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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章 疑义 (第2/3页)

言不由得一阵尴尬:“哦,是吗……”

    大理寺每年复核刑狱,将全国关于各个类型的案子挑出几件来,下发省府,以示重视刑名之意,也希望各地官员判决刑狱之时,能“审而又审,慎而又慎”。这个惯例起自洪武年间的一个著名的案子,即“江伯儿杀子案”。

    洪武二十七年九月,通政司得山东日照县奏报,有一个名叫江伯儿的百姓,这个人的母亲生了重病,请来的医生都说无药可救,但是这个人不甘心,就杀了自己三岁的儿子祭祀泰山,想要求得母亲病愈――乡人看到了,就将他扭送至官府,说他杀人。

    这个案子十分轰动,众说纷纭。认为对的,说江伯儿乃是效仿郭巨埋儿,为母求寿。此等孝行,合当旌表,以闻天下。认为不对的,怒其灭绝伦理,连亲儿子都能杀。

    太祖高皇帝看过之后,下发到六部探讨,又是一阵激烈的辩论,最后以当时的礼部尚书任亨泰给出了断语:“孝子对父母亲的侍奉,是在日常家居的时候,要竭尽对父母的恭敬;在奉养衣食生活的时,要用高兴愉快的心情去服事;父母生了病,就要谨奉医药竭尽所能照料他们,如此方可称为对父母尽到了子女的责任。像是割股疗亲和卧冰求鲤这样的事情,并不是经常就有;割了大腿的肉不见父母病好,就割自己的肝,割了肝也不见好,就杀掉自己的儿子,有违天理还杀人害己的事情,没有比这更甚的了。尤其是像江伯儿这样的人,几乎可以说是断绝自己的宗祀,这才是最大的不孝。要好好戒谕他,如果他实在愚昧无知,那没有办法了,听凭他所为去吧,但是像这样的人,不能在旌表孝行之列。”

    任亨泰的断语得到了皇帝的夸奖,随后将这件案子彰示全国。从此以后,每年京畿提点刑狱的刑部、大理寺都会选出一些经典案例,通报全国。陈惇看过这个案子之后,尤为称叹,这位洪武二十一年的状元,也是中国首位以圣旨建状元坊表彰的状元,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他随即将洪武年间一直到嘉靖二十九年的所有大案集都细细看了一遍,大理寺下发的案子都很精彩,让他看得津津有味。但是曹正这样的只醉心于游山玩水的人,根本就没有看过。

    陈惇当时看到了郭仵作明明查看过了水流深浅,也问过了报案之人,但这初检报告上并没有写,这也不算他有意隐瞒,因为曹老爷以前根本不过问这些东西,但他这样说出来,曹正就暗怒起来,认为郭仵作似乎有意敷衍。

    “老爷,”陈惇要的就是这个,他道:“等一会儿郭仵作要是来了,您可千万不能说是草民说的。”

    他话还没说完,郭仵作就过来了,陈惇只好转入曹正的绣像屏风后面,果然听得郭仵作道:“小人勘验的结果,老爷是否有疑义?”

    “当然有——”曹正冷哼一声,却把刚才陈惇说的照猫画虎说了一顿:“老郭啊,你就是这么糊弄人的?”

    郭仵作一时嘴巴结巴,竟说不出一个字来。谁知道一向不问政事的知县老爷这么较真起来,偏偏他还说的没错,这的确该是仵作具结出来的东西。曹正见此就道:“此案事关沈府声誉,本官不能不慎重,若你再敷衍塞责,本县定不念旧情,将你笞责!下去吧!”

    “是,是,”郭仵作畏缩道:“老爷,小的一定重新勘验,重新出具报告——还望大老爷将小人的初检报告交给小人,小人那报告上有许多东西,还需要查看。”

    仵作的初检报告的确非常重要,因为尸体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发生一系列的变化,所以仵作需要查看初检报告,理所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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