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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主持婺州开年会 (第2/3页)
认为不可取。” 他们说的不错,唐朝的户分九等,由财产和丁口(二十岁以上)决定,等级越高徭役越重。人们用分户异居办法,来分散财产和丁口,以降低户等减轻课役。 武康也知道,人口增长是长期行为,一口吃不成胖子,可他等不了。因为永徽律规定,二万户已上为上州。至显庆元年,也就是后年九月,新的规定出现:满三万户是上州,之前定为上州的中州,依旧为上州。 必须在明年九月,把婺州搞成上州,官升从三品。把地方官做到极致,同时积累厚重政治资本,为入主中央打基础。可这些话不能说,未卜先知不好解释,会被当成疯子。 作为嫡系小弟,狄仁杰马上声援:“分户异居以降低户等,法律明令禁止;如果分户异居,自愿不降低户等,法律是允许的。所以下官以为,咱们的工的重心,是说服百姓分户不降等。” 张柬之表示赞同:“狄录参所言甚是,大多数家庭想分户,不在同一屋檐下,家庭矛盾少很多。况且申报上州,咱们都会升官,有百利而无一弊。是以下官觉的,此计划可行。” 这话搔到众人痒处,中州升上州,在座所有大兄弟,至少官升一级。众人交头接耳,很快决定服从组织,谁不想升官发财?长孙诠不再言语,阻碍大伙儿的官运,会遭嫉恨的。 人口计划敲定,武康提出下个问题:“再过两天就是上元,百姓张灯结彩欢度佳节,同时也是火灾、盗窃高发期。危及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诸君重视起来,拿出切实有效的对策。” 会场再次交头接耳,司仓参军许睿发言:“上元节花灯会,无论长安还是地方,都会伴随走水状况。特别是长安城,几乎每年都会发生,规模大小不等。是以下官看来,此为小事,无足轻重。” 这位心真大,走水还是小事,张柬之立刻反驳:“凡是危及百姓安全的,都不是小事,都必须严肃重视,防火防盗势在必行。下官建议发布政令,责令每处花灯,存放足够的水源,防范于未然。” 许睿哑口无言,众人议论纷纷,狄仁杰接着补充:“不仅如此,还要派出衙役,排查一切安全隐患。检查每处灯棚,特别是巨型、大型的,倘若存在安全隐患,全部责令整改,实在不行依法取缔。” 武康不由得乐了,左膀右臂啊你们,不用我操心,问题解决了。司法王旭瞅瞅长孙诠,提出自己意见:“防盗也势在必行,下官建议三卫尽出,上元节混在百姓中,打击一切盗窃行为,依法作出严惩。” 众人随声附和,武康笑而不语,等他们讨论完毕,作最后总结:“诸位所言,正中本官下怀。上元节咱们放假,牢狱不放假,法律也不放假。对于遭贼绝不姑息,发现一例处理一例,保护百姓生命财产安全。” 小弟们应诺,大佬满意点头。既然你们这么配合,咱把问题讲完:“上元节安保问题结束,下面讨论春耕大会。新来的同僚可能不知,婺州春耕大典有处弊端,就是最后的抢春。” 目光扫视会场,郑重其事道:“春耕大典完毕,土牛放衙门口展览,七日后被切成碎块儿,洒在衙门校场上。百姓争相抢夺,碾碎洒自家田地,认为能保佑大丰收...问题就出在争‘相抢夺上’。” 话锋一转,义正辞严:“去年的抢春,竟发生踩踏事件,总计二十多百姓,不同程度受伤,所幸没造成死亡。这是给我们敲警钟啊,不能掉以轻心,不能好事变坏事。是以本官建议,取消野蛮抢春,诸位以为然否?” 此处应有反驳,司兵参军李成,马上表达异议:“既然是民间习俗,都有一定的道理,如果贸然取缔,会招来民怨的。咱们都是外地官员,要入乡随俗嘛,下官觉的不可行。” 司士参军萧兆兴也说:“李参军言之有理,司马公在《史记》中言: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各地有各地的规矩。百姓们抢春,是为五谷丰登,出发点是好的,不能强制取消。” 关陇系、兰陵系沆瀣一气啦?有点意思啊。狄仁杰干咳两声,针锋相对:“世间万物,皆有好坏之分,风俗也有歪风陋俗。以受伤、致命为代价的寄托,不要也罢。况且春牛碎土保丰收,本就是无稽之谈,下官同意取缔。” 两系马上反驳,驳斥狄仁杰言论不当。各地知县是刺史系的,纷纷点赞狄仁杰。武康稳住钓鱼台,抱坐山观虎斗心态,听着他们撕逼。老崔说的对,领导就该这样,不能亲自冲锋陷阵,那样太丢份儿啦。 要扶值代言人,扶值杀人刀、咬人狗,让他们打头阵。这点儿要向媚娘学习,御史台酷吏就很成功。吵闹越来越凶,武康当即拍桌子,声色俱厉呵斥:“有理说理,有话说话,吵吵闹闹,成何体统?这里是婺州衙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