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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唯手熟尔 (第3/3页)
这般手艺。这个白衣书生虽然有两撇胡子,但看起来不过二十上下,难不成从娘胎里还是练的? 这便体现出了穿越客的优势。 曹华握刻刀的时间可远不止二十年,哪怕最后事业有成生意做大,出于爱好也没丢下这吃饭的本事。 不过毕竟不是自己的身体,还没熟悉力道和手指尺寸,如同带着厚重皮手套干活很别扭,换做以前,这种没啥技术含量仅凭经验的活儿,他闭着眼睛仅凭感觉都能刻好。 片刻后,曹华收起刻刀,来回打量几眼,仍觉得不满意,偏头轻笑道:“手生,只能刻成这样,你们看看。” 几个人凑上来,吴巧手接过,旋转上下仔细打量,良久没有说话。 沈雨眯着眼仔细瞧了半天,才发现从‘潤’字多出来的那一刀为开头,在玉簪上挽出数十朵花瓣,花瓣彼此位置大小不同,但花瓣形状和边沿弧度都是一模一样,与那十四个小字融为一体浑然天成。 这等手艺,用巧夺天工来形容也不为过。 吴巧手自认花些心思,可以做到不相上下,但他绝不敢说能信手拈来。一刀下去化腐朽为神奇,直接让废簪子挑不出半点毛病比店里卖的更加精美,需要的可不止是手法,还有自身对珠宝首饰的理解。 换在现代,这个叫‘美学与设计能力’。 沈雨观摩许久才回过神来,惊喜交加望向那含笑挑眉的白衣书生:“你是什么人?” “哈哈哈..” 曹华发出一声自以为很强者的笑声,撒开折扇,上书四个大字: 我是好人! 之后,便潇洒大步离去,留个众人一个高深莫测的背影。 围观的小姐夫人,惊叹与他的手艺之余,也是莫名其妙,小声嘀咕: “长的挺俊俏,就是人傻乎乎的...” 踏出门槛的曹大官人一个趔趄,连忙正衣冠,风度翩翩的走了出去。 “快,拦住那个书生,别让他跑了。” 沈雨那里能让到嘴的财神爷飞了,这么好的工匠可是千金难求,若是请回铺子当个主刀,不愁没法把生意做到宫里去。 吩咐完伙计,沈雨拿着簪子递给李雅:“给你,现在你要还能挑出毛病,我认。” 李雅接过玉簪,上下打量几眼,浑然天成,连原本的瑕疵都成了妙笔生花,确实没什么毛病。 “算你运气好,不过毕竟不是你家做的,以后还是不要急功近利,再被无心之人找到毛病,这百宝斋的招牌怕是真要砸了。” 话落,李雅便带着几个朋友离开了百宝斋。 沈雨气的牙痒痒,连忙让管事把昨晚赶工出来的簪子下了柜台,一件件仔细检查。 街道上。 李雅面色阴沉,唤过来随行小厮,吩咐道:“去找刚才那个书生,不管用什么方法也要找到请回我李家的铺子。” 小斯连忙点头,犹豫少许,又问道:“少爷,若是已经有主家,请不回来?” 李雅脸色一冷:“在京都,还没有我李雅不敢得罪的人,请不回来就绑回来,一个工匠罢了,等知道汴京的水深水浅,自然会识相。” 汴京的水,很深! 李家能把生意做到宫里,背景自不用说,他作为李家的长房嫡子,可不是一个珠宝匠能得罪的。 小斯连连点头,眼中显出阴狠之色,小跑离开了街道。 于此同时,‘京都太岁’曹华,正心满意足的哼着‘卡路里’,行走在春红柳绿的小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