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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狗男人,提了裤子就走 (第2/2页)
雨云之后,阮绫潮红的脸颊上溢满了幸福的神采。 “你个坏蛋,以后我是离不开你了。”阮绫微微叹了口气。 看着陈锋提起裤子,阮绫有些嗔怒的又说道:“喂,提了裤子就要走人啊?” 陈锋朝阮绫翘臀上拍了一巴掌,道:“难道你想再来一次啊?” “也不是不可以。”阮绫赤身趴在沙发上,眼神迷离渴望的看向那个正在穿衣的男人,“我就怕你体力不支嘛,不然我怎么会轻易放过你?” “那倒是不用担心。”陈锋说,“我是怕你腿软走不动路。” “呸,谁腿软了。”阮绫笑骂了一句,“今晚要不要来我家?我们玩个痛快呀。” “不了不了,这个真的伤身体。”陈锋是真怕了,这女人比盛楠还要疯狂。 “真的不来么。”阮绫可怜巴巴的看着陈锋,她感觉自己已经有点离不开这个男人了。 陈锋朝阮绫的红唇上用力的嘬了一口,阮绫微微抬头闭眼都准备迎接热吻了,再睁眼已经看到陈锋走到了门前。 “狗男人,提了裤子就走,呸。” 阮绫赤身从沙发上坐起,胸前的两坨挺立的玉峰格外扎眼,她盘膝坐在那里,将抱枕朝陈锋抛了过去。 陈锋接过,放到一旁玄关的架子上,笑道:“明天见。” 阮绫抿嘴一笑,这才满意,对着陈锋背景说道:“明天见不到你,老娘儿就杀你家去。” …… 陈锋对男女之事看的并不是很重。 他好像从小到大就没真正的爱过一个女人。 对于盛楠和阮绫的感情很复杂。 阮绫的话,或许于他而言,只是一个炮友而已,当然,陈锋认为阮绫也是同样的想法。 俩人并没有什么感情基础。 彼此交欢大抵是因为生理欲望。 至于盛楠,陈锋对其的感情很微妙。 相处这些时日以来,他也看的出来,盛楠对于他在外面和其他女人鬼混的事并非不知情。 盛楠好像天生冷血,她并没有因为将第一次给了陈锋,而觉得陈锋就是属于他的。 通过平日里的接触来看,陈锋了解到,盛楠的性格似乎一直是这样。 对于情感的事陈锋实在不想多费脑子去思考。 混在道上,没准哪天就会横尸街头。 所以大多数在江湖上混久了的人都信奉一句话——及时行乐。 …… …… 单煦兰的确有事。 她今天接待了一个客人。 这个客人不是别人,却正是来自港岛南兴社的红棍大难。 冯敬春败给单煦兰之后,就在南兴社的眼里失去了利用价值。 南兴社想要在澳市发展赌业,需要找到一个合作伙伴。 他们对于合作伙伴有两点要求,不能太出名,也不能不出名,多少在澳市要有些根基,这样有利于他们控制,或者说有利于让他们掌握主动权。 大难将目标瞄准了单煦兰。 没有永远的朋友,但有永远的利益。 大难一直将这句话视为座右铭。 “兰姐,现在澳市要变天了,现在不掺和一手,先占领一些市场份额,以后等其他两家站稳脚跟,你怕是想参与都参与不进来了啊。” “赌场里的油水有多大,我就算不说,你也应该清楚的吧?” 单煦兰很清楚赌场的油水有多大。 澳市经济的半边天都是靠赌场支撑。 “为什么要找我合作?” 单煦兰皱眉看向大难,这个南兴社的红棍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有勇无谋。 相反,大难给她的感觉,更像是一个白纸扇一样的角色。 大难耸肩摊手,道:“我觉得兰姐不是池中物,这个回答兰姐满意么?” “不用恭维我,大难兄弟。”单煦兰笑了笑,问出心底疑惑,“澳市比我场子大的,比我有钱的人有很多,为什么南兴社偏偏会选中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