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下我为王_第七章 得我者幸,失我者命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七章 得我者幸,失我者命 (第2/3页)

我们已经有克里斯和安德里亚了,真的还需要他吗?”

    “诺克,听过一句话吗?”

    “只要最好的,不要最合适的。”

    对抗训练结束了,李幸吐了口气。

    这次应该是他九场以来,打得最好的一场对抗训练。

    埃文斯把球丢到一边,说道:“大爷我要是有你这天赋,他妈的,沙克·奥尼尔算个球!”

    “你不用这么拐着弯嘲讽我吧?我知道我打得不好。”李幸无奈地说。

    埃文斯说;“你打得不错,但你可以更好,知道吗?你知道你拥有多好的天赋吗?沙克·奥尼尔不如你,卡里姆·贾巴尔不如你,我所知道的人里,没有一个可以和你的天赋相提并论,结果你刚才卡位一次也没赢我!你不知道我是用一只腿跟你卡位吗?”

    “我知道我有很多不足。”

    李幸能说什么?他也在习惯,但这绝非一朝一夕的事情。

    “那几个家伙看起来对你很满意,有天赋就是好啊!”埃文斯一肚子的牢骚,好像他才是决定球队在半个月后的选秀大会上选择谁的决策者。

    “我并不指望你们选我,我知道你们已经有克里斯和安德里亚了,内线的人员储备已经足够了。”李幸说。

    埃文斯一瘸一拐地走到篮架前坐下:“小子,你太不了解NBA了!”

    “也许吧。”李幸踌躇地说。

    之后的战术课上,李幸表现的一般,但猛龙队并不失望。

    试训到最后,李幸被留下了。

    “没有君,你觉得猛龙队会看上我吗?”李幸正在航线中心球馆的淋浴室洗澡。

    “没有任何迹象显示你会被猛龙队选中,但是,你本次试训评级为A-。”

    “哦?有奖励吗?比如属性点什么的...”

    “没有。”

    “那你说个屁?”

    洗完了澡,李幸和猛龙队的助教安特伯一起前往附近的餐厅。

    “Lee,你以前来过多伦多吗?”

    安特伯和蔼地问道。

    “我经常听人说起美丽的“北方好莱坞”,但这是我第一次来。”李幸说。

    “哦?”安特伯笑道:“那我可得带你好好地领略一下公猪城之美了。”

    安特伯不断地询问李幸对多伦多的看法。

    李幸再怎么迟钝也发现了问题,也许...他们看上了我?李幸心想。

    “对了,Lee,你的经纪人有和你一起来到多伦多吗?”

    “他知道我来这里试训,但你知道的,我最近还有其他的试训,他去帮我联系球队了,我是一个人来的。”李幸说。

    安特伯笑道:“请你让他来多伦多一趟。”

    “为何?”

    “我们对你很感兴趣,难道你想亲自跟布莱恩谈判吗?那可不是一个好决定,布莱恩是吸血鬼,他会把你扒光的。”安特伯用戏谑地口吻说着另一个人。

    布莱恩?李幸仔细回想这个名字,当然不会是科比·布莱恩特,那是哪个布莱恩呢?

    答案显而易见——是猛龙队的现任总经理布莱恩·科朗格洛。

    李幸难掩激动,这可是第一支对他产生兴趣的球队。

    “我知道了,我回去就跟他联系。”李幸的激动让安特伯很是诧异。

    怎么回事?这家伙在激动什么?难道传闻是真的,没有球队给他选秀承诺?

    不可能!这样的天赋,除非其他球队疯了!

    当晚,李幸联系了希尔维斯特。

    得知这个消息,希尔维斯特连夜赶往多伦多与李幸见面。

    “多伦多不是你的最优选。”希尔维斯特说。

    “我别无选择。”李幸说。

    希尔维斯特说道:“不管明天谈判结果如何,你还是要去其他球队试训,这样既可以让更多的球队认识到你的价值,也能让猛龙队产生紧迫感。”

    “我知道了。”李幸表示了解。

    次日,李幸和希尔维斯特与科朗格洛相会于猛龙队的训练馆——诺德中心。

    “我早就知道你是个大家伙,只是没想到你如此巨大。”科朗格洛是那种第一眼就能让人产生好感的笑脸人。

    希尔维斯特不卑不亢,阐明了李幸的底线。

    “想要得到但丁,多伦多必须拥有更高顺位的选秀权。”

    “据我所知,并没有球队对Lee作出承诺。”

    “先生,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你觉得那些传闻可信吗?”

    李幸默默聆听,希尔维斯特的表现让他惊讶。

    他只是个毫无经验的菜鸟经纪人,与科朗格洛唇枪舌战竟不落下风。

    争执了半天,科朗格洛铁青的脸色渐渐转晴:“好吧,Lee,我代表多伦多向你承诺,我们将在选秀大会上优先选择你。”

    “非常感谢。”李幸说。

    希尔维斯特笑道:“Lee还要去密尔沃基和新泽西试训,对了,夏洛特也对他很感兴趣。”

    “每个人都喜欢天才,不是吗?”科朗格洛的脸上依然保持着微笑,心里却是把希尔维斯特操翻了天。

    咋地,脚踩十三只船啊?手握前九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