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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 林园白得一只狼狗,她大哥可能活着 (第1/3页)
秧田的秧苗离收割的日子还早,五分的旱地,也并不费时费力。 林大柱一个人就能操持,闲下来的林大娘子为了贴补家用,揽了个活儿——替人做鞋子。 林大娘子做的鞋子又快又好,村里有不少人,经常带着布料前来找她帮忙。 加工钱是男子鞋一双二十文,女子鞋要绣花,更复杂一些,是三十文一双。 林大娘子在林翠的帮助下,两天时间就能做一双男子鞋,女子鞋费时,需三天。 林园做鞋子的技艺不精,她不打算靠这个谋财。 次日吃罢早饭后,趁着天气好,林园抓了顶草帽戴了,提了个篮子,带了柄小铲子和弹弓,出了家门。 她打算先去挖点野菜,再去后山林子里碰碰运气,打只大的野味回来。 也不知是不是村民们都在打野味,林园在村旁的山林里逛了一圈,只打了一只斑鸠,一只麻雀。 货太少,换不了几个钱,只能给家里的餐桌添点菜。 林园有些沮丧。 因为,她不仅没有寻到野兔獐子这等大野味,挖的野菜也不多。 想来也是,现在正是青黄不接的四月,村民都不富裕,她来挖野菜,其他人也一定会来挖野菜。 快正午时,林园提着轻得可怜的篮子往家走。 走到村头的一个水塘边时,林园将篮子放在一旁,蹲下身去洗手。 二四八月乱穿衣,如今正是四月天,在家坐着凉嗖嗖,出门走一圈,能热得淌汗。 林园将袖子挽起,洗了手和手腕,又捧了水洗脸。 正抬着袖子擦汗时,这时,她的身后传来轻轻地脚步声。 林园眯了下眼。 不一会儿,清澈的水中,出现了一个人影。 董成文? 青色长衫,温文尔雅。 只是那眼珠子正滴溜溜地转着,转得林园心中一阵恶寒。 “阿园,你在这儿呢?”董成文声音温润,“哎呀,你怎么又挖野菜了,这东西,哪里好吃了?” 年轻女孩子,虽然穿着简朴的衣衫,但洗过脸后的皮肤,被太阳一照,闪着柔和的光泽,白里透红,粉嫩嫩的,竟比那抹了胭脂的戏台上的人儿,还要好看。 董成文看得呆了一瞬。 “阿园……”他声音都哑了几分。 林园懒得理他,站起身来,转身就走。 董成文却伸手去拉她,“阿园,你先别走,我有话同你讲。” 看似是去拉她,但林园却觉得,他有意将她往水塘里推。 林园怒从心中起,抬脚一勾董成文的双腿。 扑通—— 文弱书生董成文掉水塘里去了。 手脚并用的扑腾着,别提有多狼狈了。 汪汪汪—— 一只半人高的大狼狗,从一侧的林子里忽然窜出来,凶神恶煞直奔林园。 林园目光一凝,这不是——上回在野猪岭的密林里,忽然出现的大狼狗吗? 当时这狼狗乱叫乱唤的,引来一群狼,害她差点死在狼口回不来。 今天没有群狼,只面对一只狼狗,林园可不惧怕。 她丢开提篮,操起铲子朝狼狗的头上狠狠地的一拍。 啪—— 动作又快又狠,狗子当即昏死过去。 水里的董成文吓得脸都白了,就怕林园的铲子也拍到了他的头上。 林园转身过来,盯着董成文,怒道,“这狗是你家的?” 一身泥水的董成文死劲摇头,“不是,不是不是,不认识——” 他哪敢承认? 林园会恨死他的。 话说,他出门明明没带狗子,狗子咋跟着出门来了? “不是就好,我捡回去了!”林园捡回提篮,将洒了一地的野菜和斑鸠麻雀捡回提篮里,扛起狗子就走。 这狗子十分的凶狠,训练好了,正好可以看家护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