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武大秦_60,武库被劫的武器卖回武库?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60,武库被劫的武器卖回武库? (第1/2页)

    “没有。”贼曹掾直接打破了张仲的幻想,并接着说道。“群盗抓而有赏,群贼杀而有功。”

    言下之意就是,杀群盗才有赏钱,杀群贼得的是首级。

    很明显,首级更重要,但是......

    张仲缺钱啊!

    贼曹掾能从一介黔首做到五百主,眼光见识自然不必多说,他一眼就看穿了张仲的小心思。

    “汝想要钱?”

    张仲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毕竟他现在的外貌太具有欺骗性了,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想要什么那都是正常的。

    李炀不怀好意的笑了笑,说道。“汝要是想要钱,吾可以将汝的首功换为百金。”

    算了算了,要不了那么多。

    首级是多么难得的东西,这么换了可惜了,毕竟,会有赏田和宅子。

    好嘛,那就只能戏精上身了。“首级仲也要,只是仲,住曹舍没钱交。”

    于是,哄堂大笑。

    连站在堂上的甲士都没忍住。

    “我们是受过专业训练的,轻易不会笑,除非忍不住。”张仲心中给甲士加了个戏,但无所谓,他才十三岁。

    不懂不是很正常吗?

    我全都要不也是很正常吗?

    “无需担心。”李炀拿起一卷竹简,突然问了张仲一句。“可识字否?”

    “识得。”

    “且过来。”

    张仲急忙上前,站在李炀的左手边,看向他面前的竹简。

    上面赫然写着,上造张仲,杀甲士并贼首四人,缴获铠甲四副,青铜剑四把,轻盾三具,弓四把,长矛两根,长戟两根,箭支一百九十三,破车锤一柄。

    连兵器甲胄的损坏情况都有记载,十分详尽。

    “贼律有言,定贼而杀之者功,取。”

    意思是,秦国定了罪的贼,你杀掉他有首级的功劳,并且,他的随身物品都归你。

    但张仲整个人还是有点懵,这不是贼人从公家武库中抢的吗?

    这特么也能算缴获?

    这和贼人抢了银行,你杀死贼人,银行丢失的钱就算你的有什么区别?

    银行不告你告得天翻地覆。

    但在秦国,这还真就是正常操作。

    李炀给了张仲一个切实的回答。“这便是汝的赏钱。”

    “这不是乡上武库的?”

    李炀身子侧了点,换了一个十分休闲的姿势,并反问了一句。“乡上武库的兵器甲胄被贼人所得,汝斩杀贼人,将其带回,难道便不算缴获了吗?”

    哈?

    贼曹掾说得好有道理,张仲一时间无言以对。

    “当然,在县上,卖给武库,这些东西值不得什么钱。”

    “止十分之一。”

    成本价呀?

    奸商。

    “私之犯法。”

    并且,还不可以卖给私人,但即便如此,张仲最终也得了两千多钱,黄澄澄的一大捧。

    而这,也让张仲,再次感受到了秦国律法的变态。

    它将有功必赏,有过必罚这八个字,贯彻到了极点。

    哪怕公家的东西被抢了,你追回来,虽然不可以卖,但他却会出钱收购,不过,价格有点低就是了。

    但这已经很让张仲感叹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